首页 >> 案例 >>政采 >> 案例 | 唱标报价225万元,中标价变成249万元,中标有效吗?
详细内容

案例 | 唱标报价225万元,中标价变成249万元,中标有效吗?

关键词


价格错误;评标报告


案例回放


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业务楼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75万元,A供应商成为中标人。B供应商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开标唱标阶段,A供应商的报价为225万元,中标结果公告中却变成249万元,中标结果应当无效,并处罚评标委员会成员。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调阅开评标录音录像发现:在唱标和评审打分中,A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为225万元。然而在评标报告和中标结果公告中,却都写成了249万元,评审打分中的报价和评标报告的投标报价不一致,财政部门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问题引出


本案例中,唱标价格和中标价格不一致,中标结果有效吗?


专家点评


公开招标项目中,由于供应商只能报一次价格,中标价应当与唱标价一致。本案例中,唱标价和中标价不一致显然不合规。


新疆国投丝路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总监李锐说:“投标价格是唱标的内容,计入开标记录后,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随采购文件存档。开标阶段唱标时,应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在评审阶段,开标记录随投标文件一起送入评标室,供评标委员会审阅。”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张勇告诉记者,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在价格评分阶段,用来打分的报价和A供应商唱标时报价是一致的。因此,评标委员会价格评分不存在错误。在编写评标报告时,评标委员会却将报价错写成249万元,存在明显的过错,未尽到审慎义务。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咨询专家陈妍提醒,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复核评标报告的义务,而在复核评标报告时,采购代理机构没有认真复核,导致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错误的249万元签署了评标报告,没有尽到认真履职的义务。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公告时,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对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本案例的情形,由于不属于重新评审的情形,采购人不能直接更改评标报告,应当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通过监督检查予以纠正。”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刘正卫提醒。


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蒋宜剑认为,由于评标阶段价格打分不存在错误,而错误是在打分后发生,评标报告价格错误不影响中标结果,因此,中标结果有效,代理机构应当另行发布公告纠正错误,并由财政部门启动监督检查处理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八条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