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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要求检测报告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合规吗?关键词 检测报告;出具日期 案例回放 某市实验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预算1458.55万元,采购家具、玩具、生活及卫生保健用品、钢琴、办公教学设备等。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 W供应对此进行了质疑、投诉,理由是:招标文件对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有限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删除“报告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的要求。 当地财政部门经查证,认为投诉事项成立,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招标文件中的这项规定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因该项目尚未开标,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引出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可以吗? 专家点评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虞靖彬认为:“检测报告如果与采购需求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没有问题,但是限定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就不合适了。” 那么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一般出于什么考虑呢?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介绍:“主要是为了通过产品检测报告证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参数的真实性,认定投标产品是否满足需求。” 该专家进一步解释道:“既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目的是确认产品参数的真实性,那么无论是招标公告发布前还是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产品检测报告,都可以实现这个目的。因此招标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再去检测产品参数的真实性也是可以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可能原来没有检测报告,看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后才去做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所以,只要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产品检测报告只要在投标有效期内提交就可以。” 需要注意,跟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一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在资格条件还是评审因素设置中,对检测报告的要求应当与采购需求相关。 湖北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刘官权认为:“一方面,供应商不一定在看到招标公告的时候,就具备产品检测报告;另一方面采购需求应该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并不是这个项目的实质性需求,无论是招标公告发布前还是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都不影响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供应商想参加该项目,但招标文件限制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无疑会引起质疑、投诉。供应商看到招标文件后,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只要合法有效,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都可以提交。”湖北省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涛认为。 浙江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副处长余洋还建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以及提出对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的相关要求。”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