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应对质疑和投诉?尤其是不以中标为目的供应商,通过质疑投诉获取非法利益,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答:这个问题在实际采购活动中比较常见。
采购人采购前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确保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不对其他供应商构成歧视性和排他性。采购过程要规范,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此外,建议要求专家对有围标串标嫌疑的供应商严把审核关,加大对评审专家的评价管理,限制问题专家进入。
投诉处理阶段,要严格界定恶意行为。此外,规范质疑投诉处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并答复供应商,同时增加恶意投诉成本,可探索要求恶意投诉的供应商承担项目采购成本费用,如采购人因项目延误造成的损失费用等。研究完善对供应商恶意投诉或存在诬告、陷害、诽谤等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和力度。还要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财政部门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如限制失信供应商及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注册新公司等,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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