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某供应商信用信息时,发现该供应商已注销。那么,已注销的供应商具有质疑、投诉的资格吗?

答:企业注销后,其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也随之终止。这意味着,注销后的企业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活动,也无法参与任何需要企业主体资格的活动,包括政府采购活动等,自然也就不具备质疑、投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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