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也就是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需要财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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