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货物项目,采购标的过多且采购金额大致相同,还需要设置核心产品吗?

答:非单一公开招标货物项目,必须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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