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司回复: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有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具体要求要通过采购文件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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