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价格分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但87号令未明确规定“技术”“商务”评审的评委个人评分汇总方式,个人认为有两种汇总方式:一是“技术”、“商务”评审能否先去高去低后,再进行余下评分的算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价格分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但87号令未明确规定“技术”“商务”评审的评委个人评分汇总方式,个人认为有两种汇总方式:一是“技术”、“商务”评审能否先去高去低后,再进行余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二是将所有评委的个人评分全部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请问第一种汇总方式是否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每个成员的评审意见都应该进行汇总,不应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如果发现评审专家意见有畸高畸低的情形,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进行修改或重新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