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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探究

近年来,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不断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随着招标代理机构在高校使用教育经费及提高办学效益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广泛引入招标代理机构,以期能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13号),标志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彻底取消。招标代理资质被全部取消,彻底放开了招标代理行业的准入门槛,新兴招标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市场,实现了招标代理行业全面市场化。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年统计显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已超过48000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公布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已超过9800家。各招标代理机构在高校招标采购活动中服务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人员配备、履约质量、响应时间、配合程度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招标采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招标采购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高校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本文聚焦于高校最为集中的北京地区,着眼于全国高校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使用、管理、监督和激励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对高校招标采购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化、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确保招标质量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的现状

(一)高校招标代理机构调研情况

2023年上半年,在高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之际,笔者先后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20余所驻京高校和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等30余所京外高校发放调查问卷或者争取当面座谈的方式调研招标代理机构的引入方式、使用管理及考核评价,梳理了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高校引入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从产生方式来看,94.54%以上的高校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的方式,公开遴选产生,仅约5.46%的高校采用非公开仅向一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邀请遴选公告的方式小范围遴选,或者一直沿用历史传承下来的招标代理机构。

从服务周期来看,9.09%的高校每年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行服务周期为1年的引入机制;34.55%的高校实行每2年为1个服务周期的引入机制;47.27%的高校实行每3年为1个服务周期的引入机制;3.64%的高校实行4年以上为1个服务周期的引入机制;5.45%的高校如果代理机构没有错误,就持续沿用,如出现错误则一票否决,并剔除。

从高校对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最看重因素统计情况来看,最看重公司的性质(国企、民企)的占1.81%,最看重公司主营业务的专业性的占34.55%,最看重公司在行业内的口碑占9.09%,以上情况均考虑占54.55%。

(三)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的使用现状

29.09%的高校工程项目和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共用的,70.91%的高校工程项目和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分开使用的。

12.73%的高校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1家或者2家,87.27%的高校有3家及以上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仅3.64%的高校有2家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约96.36%的高校有3家以上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四)高校决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情况

29.09%的高校由采购部门的专人负责统一分配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7.27%的高校按代理项目特点,由各自业务科室负责人(科长)决定;34.55%的高校采用由项目经办人按代理项目特点进行推荐,由部门负责人决策的分配模式;约29.09%的高校采用由项目经办人按代理项目特点进行推荐,由部门处务会等集体决策的分配模式。

(五)高校日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情况

23.64%的高校代理业务量上平均分配,每次分配前根据已代理业务的总金额,争取代理项目的金额上均衡;29.09%的高校在数量上平均分配,每次一个轮流使用,争取代理项目的数量上均衡;36. 36%的高校会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机构团队人员的业务水平、年度已代理任务量、服务水平、出错率等因素进行得分排序使用;约9.09%的高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项目单位自选等其他情况占1.82%。

(六)高校考核及淘汰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69.09%的高校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模式;12.73%的高校只实行日常代理项目考核;14.55%的高校只实行年度考核;3.64%的高校无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从高校对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因素统计情况来看,38.18%的高校认为代理机构人员配备及团队专业水平为最看重的权重因素;20.00%的高校认为代理机构服务团队的服务质量为最看重的权重因素;41.82%的高校认为代理机构职业道德及移交招标招标资料情况为最看重的权重因素。

49.09%的高校实行只要招标代理机构出错随时暂停代理业务的模式;29.09%的高校无淘汰机制,待下次遴选时再剔除;3.64%的高校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综合得分末位淘汰模式;3.64%的高校实行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暂停下一年度代理业务的模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的高校占14.54%。





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招标采购相关职能部门内控管理存在不足

综合调研情况可知,尽管在上述高校选用的招标代理机构中,绝大多数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的方式遴选产生,但是仍存在少数通过非公开方式遴选等竞争不充分的模式产生。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管理缺乏上级文件指导。高校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使用选择上,大多数没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存在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比如,项目经办人按代理项目特点推荐招标代理公司,由部门处务会等集体决策的分配模式仅占不到1/3,其余基本上都是由个人决策。

(二)高校招标采购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化管理不足

在日常采购业务委托代理机构的模式上,仍存在平均分配、平均主义的现象,缺乏科学性。超过半数(52.73%)的高校采用对代理业务金额或数量进行平均分配的方式,争取代理项目在金额上或数量上达到均衡;9.09%的高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仅有 36.36%的高校会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机构团队人员的业务水平、年度已代理任务量、服务水平、出错率等因素,并在进行得分排序后使用;由此可见,大部分高校对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在业务选用上存在科学性不足的问题。

(三)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

招标代理行业的全面市场化固然可以提高行业竞争力,加强市场优胜劣汰,但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为了自身生存和业绩需要,或者为了利益最大化进行恶意竞争,存在对高校意图言听计从,以“服务好”高校为唯一原则,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视而不见,一味根据招标人的想法编制采购文件,评标流程走过场等乱象。从短期看,中标结果是满足了高校的要求,但从长远看,走过场式的招标投标损害了国家、社会和高校的利益。

由于招标采购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本应是招标采购工作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业务流程高效严谨、管理规范的重要环节。但在高校招标采购服务过程中,各招标代理机构在人员配备、履约质量、响应时间、配合程度等服务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在高校招标采购活动中的综合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招标采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这些情况,与高校在前期对于备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使用、监督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关。





 高校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

俗话说,规范管理,制度先行,制度是所有管理的基石。首先,应该建立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并严格明确“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等内控管理要求;其次,制度中应包含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使用、管理、考核及淘汰等全过程管理内容;最后,形成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内控体系,从源头预防腐败。

(二)建立高校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机制

1.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及使用机制。在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时,要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机构的运营以及征信情况,比如成立年限、主营业务、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缴纳社保人员等均需重视;同时,对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委托分配既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要兼顾招标代理机构优势专长,并对服务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

2.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及淘汰机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考核实行日常代理项目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日常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高校可随时中止其服务合同,中止时长视其错误严重程度确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下一年度招标代理资格。同时,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下一年度可以适当倾斜其代理任务量作为奖励。另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综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总之,通过奖惩措施形成高校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良性竞争机制。

(三)建立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数据共享机制

高校招标采购业务存在采购品目相似度高、采购规模类似等特点,加强高校间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数据共享平台,进行采购结果及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共享,不仅能发挥高校采购规模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维护高校利益,加强廉政建设,更能进一步促进高校招标代理机构提升专业水平,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招标代理机构在高校采购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借助政府监管及社会监督力量

充分利用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栏发布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紧盯财政部每年进行的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并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查实的违法行为,借助政府部门公开的奖惩情况的威慑力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合规运行。

同时,将高校入围招标代理机构的履职评价、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不定期推送给高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共享平台,作为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支撑,从而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实时监管和动态淘汰机制,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自发建立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专业执业能力的团队,净化招标采购行业环境。





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高校在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使用、考核和激励等方面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也是高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亟待重视的内控管理内容。通过上述对策的实施,高校可以更好地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在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完成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国家高等教育投资效益,为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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