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按该采购单位内控制度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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