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做这样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期限“三十日”是签订合同的最后截止时间,采购文件约定“十日”是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的,并不违规。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