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果政府采购项目明确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那么中型企业无法参与。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