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官方第三方平台查询到的信息,可以作为质疑投诉的有效证据吗?

答:不可以,非官方平台的信息只能作为线索参考,不可以作为质疑投诉的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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