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评审过程中,应当以当前时间点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是否有效。很多资质有效期短,但可以续期或依法获取新的资质,不能仅因资质有效期短于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就认定该供应商无效。采购人可以在采购合同中对资质的要求进行明确。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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