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列出了某货物的三项参数,第一项参数有甲、乙供应商满足,第二项参数有甲、丙供应商满足,第三项有甲、丁供应商满足,只有甲全部满足三种参数,请问是否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如果这三项参数属于实质性条款,至少要有三家供应商满足参数要求,只有甲满足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如果参数不是实质性条款,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满足,但市场上的满足参数要求潜在供应商有三家以上,则不属于排斥或歧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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