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否设定投标保证金是由采购人自行决定的,同时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明确免除了投标保证金。所以招标文件中未设定投标保证金是合规的,不属于可以质疑的范畴。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