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自己发出投标邀请书吗?

答:不可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条第二款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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