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服务项目,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吗?

答: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那么供应商就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与项目类型无关。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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