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后,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某成员单独提出无效。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九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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