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项目的评审。请问: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项目的评审,那么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小组中的履行哪些职责?

答: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小组中履行与评审专家一样的职责,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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