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那春节期间放假时间会计算在内么?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八十五条规定,春节期间放假时间会计算在内的。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本办法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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