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还是评审因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后,如果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申明函是应该放在采购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还是符合性部分,具体放哪个部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或者政策的支撑?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后,如果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申明函是应该放在采购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还是符合性部分,具体放哪个部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或者政策的支撑?


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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