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二)宣布评标纪律”。实际操作中,代理机构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评委评标纪律,是否符合上

答:所述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评审专家评标纪律的做法,符合87号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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