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被其他供应商质疑,理由是: 磋商小组对某一项分值评分错误。如果该项质疑成立,那么供应商的分值将会改变,但不影响排名结果和中标结果,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还是需要废标后重新开标呢?
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如果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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