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司答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技术规格等做出具体要求,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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