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被抽中的评委之一是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应当主动回避的情形?如果该同志参加了评审工作,评委结果是否有效?
国库司答复: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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