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同时发出”怎么做?
87号令第14条规定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实践中,有的采购人小心翼翼地对待“同时”,如通知所有受邀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集中上门,面对面同时向供应商发放纸质投标邀请书,这显然违反了87号令第28条关于投标保密的相关规定;再比如通过电子邮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时,收件人为所有受邀请供应商,相应的投标邀请书设为附件,通过一份邮件一并发送,以做到“同时”发出,这也显然泄露了各受邀请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笔者认为,正确的做法可以给每一家受邀请的供应商单独发邮件,然后把所有邮件设定为同一时间发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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