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伪造已被取消的资质被投诉,该怎么样处理?

答:已取消的资质无论是列为资格条件还是设为评分项,都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用伪造资质投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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