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该回避,该情形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评审专家与投标人的关系可能影响到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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