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被追究刑事责任,能认定公司有“重大违法记录”吗?

答:不能。政府采购活动中限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公司受到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公司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未对公司判处罚金的,并不意味着公司存在重大违法。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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