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的质疑,可以直接向财政部门投诉吗?

答: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不受理供应商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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