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质疑,待专家复评后再回复,需要专家重新评审是否也算在需7个工作日回复的期限?如不是,因为重新召集专家,有些专家因各种原因无法凑一起,如何处理?
答: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个工作日包括用于答复质疑所需的各项工作,当然,也包括重新召集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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