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87号令第二十七条,是不是本条没有禁止变更资格条件或采购标的中的任意一项,而禁止的是同时变更资格条件、采购标的?
国库司答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者都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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