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预算单位联合采购,单个项目均不超过(100万),联合后超过100万,此类情况每个预算单位是否需要补报、新增政采预算?
答:如各单位采购的货物
不属于集采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
,则该联合采购项目无需补报、新增政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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