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属于深圳市的二类事业单位,属于纯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但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范围。我们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是否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府采购流程?

答复:按照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因此,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应当属于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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