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资料的真伪性由谁负责审查?

答: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资料,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包括同类业绩)、技术评审范围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负责审查。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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