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只要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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