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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吉财采购〔2025〕19号吉财采购〔2025〕19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省级预算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质量,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政府采购相关方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指引》电子版,请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