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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型企业报价超最高限价,落实价格扣除政策后未超过,如何认定?

答:投标人报价超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与落实政策后的价格无关。落实价格扣除政策后的价格是参与报价分值计算的价格,并不会影响其实际报价,如果该小型企业中标后,其中标金额为报价金额,而不是落实小微企业扣除政策后的价格。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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