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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企业何时需要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答: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首先要明确,是否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其次,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预留的项目,这类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才能参与,这时中型企业参与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响应无效;二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会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这类项目中型企业即使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也无法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