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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部分资料),证明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涉嫌虚假应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答复质疑时是否以投标文件为准?对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需要进行查证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答: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一定都是根据其公开发布的资料编制而成,所以投标文件与公开发布的资料有所差异也是难免的。再加上供应商网站上的产品信息更新可能滞后等原因,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部分资料不一定及时更新,可能网站上的产品不一定是投标产品,投标产品也不一定在网站上发布。所以,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产品资料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可能会不一致,不能简单地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需根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等书面资料,进行书面答复质疑即可,无需进行查证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如果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由财政部门来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