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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答:《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二条明确,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由此可见,选择代理机构是采购人的权利,不受外部干扰。但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应“择优”,有选择的标准和流程。而且采购人应按单位内控制度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单位内控制度在规定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方法时参照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规定,是可以的。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