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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能设为评审因素吗?

某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和标准部分规定“前台服务人员一名,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得4分”。将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可以吗?


普通话等级证书全称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国语函〔2022〕2号)第二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凭证,全国通用。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教育部5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每级分为甲、乙两等。


五类专业人员需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对于物业服务项目是否可以将“普通话二级甲等”设置为评审因素,政府采购领域持两种不同的观点。


支持方认为,物业服务项目中的前台服务人员、会议服务人员对外沟通频次相对较高,普通话标准有利于沟通顺畅和维护采购人形象。另外,普通话等级证书是全国通用的证书,很多供应商都能满足,不存在歧视。


反对方认为,普通话等级证书并不是采购人实现采购目标所必须的条件,与采购需求不相关。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峰看来,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保洁、安保、会议等服务,在语言水平方面只要确保能正常交流即可,普通话等级证书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实现采购目标关系不大。


哪些人员需要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呢?


教育部51号令第十条规定,有五类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接受测试,具体包括:教师;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可见,对普通话水平等级有要求的主要是教师、播音员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对于一般学科教师普通话的要求不低于二级乙等,所以要求物业服务人员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属于超出实际需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朱雨晨认为,要求物业服务人员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属于提高采购标准。


普通话等级证书高于项目需求 不宜设为评审因素


财政部印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财办库〔2024〕113号)列出的物业服务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对语言有要求的是“会议服务”中的引导服务,要求服务人员“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福建益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刘志锰认为,采购人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中的会议服务人员普通话标准,这是考虑到涉及接待、引导等,可以正常沟通交流,但并不意味着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才能正常用普通话交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在刘志锰看来,普通话证书与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项目目标无关,二级甲等证书更是远超过项目实际需要,有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审因素、影响公平竞争的嫌疑。


要注意,按照22号文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项目属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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