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 >>政采 >> 可以限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吗?
详细内容

可以限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吗?


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保证金的政策措施,不得设置以下不合理限制:

(一)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 

(二)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

(三)限定经营主体缴纳保证金的形式;

(四)要求经营主体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

(五)在招标文件之外设定保证金退还的前置条件;

(六)其他涉及保证金的不合理限制措施。” 

因此,招标文件中不能仅规定以特定形式限制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在这里,采小蜜还需要提醒各位采购人的朋友,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确保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合法缴纳形式都可供投标人选择,不得人为地缩小这个范围哦~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