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用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的业绩是有效业绩吗?1、总公司投标用分公司业绩有效吗? 2、分公司投标用总公司业绩有效吗? 3、集团公司投标用子公司业绩有效吗? 4、公司投标用兄弟公司业绩有效吗? 结合多年招标投标实操及咨询服务经验,罗老师为您解析分类作答,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从招标投标法律行为本身出发来分析: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发出邀约邀请(招标文件)——投标人要约(投标文件)——招标人承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过程。在缔约过程中,双方民事行为主体对各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在投标中提供的文件资料也应直接反应其自身情况,与其主体身份直接相关。 然后,我们再来分析各种情形投标的业绩是否有效: 由上可知,总公司(一般称“XXX有限公司”)与分公司(一般称“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关系就像一个人与其手、腿等肢体的从属关系。手、腿作出的行为必然也是人的行为,故分公司的业绩自然属于总公司的业绩,总公司投标用分公司业绩有效。 另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我们在 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吗?一文中写到,允许分公司参与的投标的项目,可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针对投标项目的授权或承诺,由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设立子公司后,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像家庭关系中的成年父子关系一样,父与子是独立的个体,各自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互相代替或代表。同理,业绩也不能互认,故集团公司投标用子公司业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