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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取成为评审专家后,发现所评审的项目与自己申报的专业不符,如何处理?答:与专业不符,代表有可能无法有效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事项,特别是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做出正确评价,最终可能会影响评审结果。当专家发现所评审的项目与自己申报的专业不符,有可能无法胜任评审职责时,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提出,不宜参加该项目评审。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