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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项目通过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时,评审专家可以帮采购人推荐吗?答:无论是竞争性谈判项目,还是询价或磋商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为了保证推荐供应商的公正性,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要求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所以推荐供应商时不能由采购人或评审专家独自推荐。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