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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过程是只针对报价进行谈判吗?答:不只是报价,还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通过谈判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后,才对满足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一条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谈判文件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