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国库司留言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请问: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小组必须有采购人代表参加吗,还是可以全部由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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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请问: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小组必须有采购人代表参加吗,还是可以全部由专家组成?

答:留言所述问题,采购人应当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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