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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这里的“停止评审”是对项目进行直接废标并把原因告知采购人?还是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告诉采购人,评审小组现场等待采购人的意见?如果的确违反了强制性规定,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又该怎么处理?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这里的“停止评审”是对项目进行直接废标并把原因告知采购人?还是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告诉采购人,评审小组现场等待采购人的意见?如果的确违反了强制性规定,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又该怎么处理?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果评审委员会员会、评审小组停止评审后,采购人仍要求会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应当拒绝并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 |